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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诉讼
  • LV 诉纽约市教育局


    AFC 和 Milbank Tweed Hadley & McCloy LLP 于 2003 年提起集体诉讼,指控残疾儿童的父母在特殊教育行政听证会上收到有利命令后,纽约市教育局 (DOE) 未能执行命令的补救措施。这些父母还声称,教育局没有跟踪和监督命令执行情况的系统。

    2007 年 12 月,AFC 和 Milbank 代表首席原告和集体诉讼成员与 DOE 达成和解协议,为集体诉讼成员提供禁令和补偿救济。2008 年 4 月 10 日举行的和解公平听证会上,Richard J. Holwell 法官批准了该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教育部必须在命令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所有公正听证命令,如果命令未指定时间,则在命令发布之日起 35 个日历日内执行。需要立即采取行动的命令必须在 7 个工作日内执行。独立审计员将审查教育部对每项命令的执行情况,如果审计员发现教育部未及时执行命令的任何部分,教育部必须以信函形式通知家长其未能及时执行命令。该通知可在任何强制执行命令的程序中用作证据。然而,教育部十多年来一直未能遵守和解协议的条款,学生们仍在等待救济令。

    应 AFC 和 Milbank 的要求,2021 年任命了一位特别主审官,负责调查 DOE 延迟执行听证令的情况。2022 年 3 月,来自 Thru Consulting 的特别主审官 David Irwin 发布了他对 DOE 听证令执行系统失败的调查结果;次年,特别主审官就 DOE 及时执行听证令所需采取的行动提出了建议。2023 年 7 月,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法官 Loretta A. Preska 发布命令,要求 DOE 改变其遵守特殊教育行政命令的系统。该命令纳入了特别主审官建议的 DOE 系统和内部结构的变更,并包括 DOE 必须采取的 41 多个必要步骤,期限从两个月到一年多不等。除其他变更外,该命令要求 DOE 创建一个结构,供家长在特殊教育行政听证令未执行时联系 DOE,包括命令执行支持热线;改进和建立 DOE 执行听证令的技术系统;并招募和资助新员工来执行听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