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 诉纽约市卫生和心理卫生局
纽约儿童权益倡导者 (AFC) 和 Morrison & Foerster LLP 代表一名幼儿 RA 在联邦法院对纽约市卫生和心理卫生局 (DOHMH) 和纽约市教育局 (DOE) 提起诉讼,称她未能从 DOHMH 的早期干预计划中获得她有权获得的重要服务,该计划针对有残疾的婴幼儿。当 RA 的家人要求提供补偿服务以弥补从未提供的服务时,DOHMH 声称他们没有义务提供这些服务——尽管他们已经七个月没有提供 RA 取得进步所需的强制性支持——因为她在三岁时就超出了该计划的年龄,因此不再符合资格。
RA 最初在幼儿时期就被认定有资格通过联邦强制早期干预计划获得服务。RA 患有自闭症,沟通能力有限,并且在所有发育领域都存在严重延迟。负责管理早期干预计划的城市机构 DOHMH 同意 RA 需要一系列强化服务,并制定了 DOHMH 计划,让她在家中提供服务。然而,在接下来的七个月里,RA 从未接受过强制的言语治疗或职业治疗服务,只接受了她有权接受的行为治疗的一小部分。
“当我们的儿科医生告诉我们早期干预计划时,我们非常渴望获得 RA 服务,”她的母亲说。“我们认为这个计划正是她需要的,以便赶上同龄的其他孩子。但整个过程一直是一个挑战。我们多次尝试为她提供她需要的服务,但没有任何效果。没有这些服务,她落后得更多。”
联邦《残疾人教育法案》(IDEA)规定,从出生到 21 岁的残疾儿童有权享受服务。在纽约市,DOHMH 为从出生到 3 岁的儿童提供 IDEA 服务;DOE 为 3 至 21 岁的儿童提供 IDEA 服务。当这两个机构中的任何一个未能提供强制性服务时,法律要求该机构提供“补偿服务”以弥补学生失去的教育和治疗。然而,在 RA 的案例中,DOHMH 和 DOE 都没有承担提供补课服务的责任,导致她无法获得学习和进步所需的基本技能。
“DOHMH 和 DOE 之间的相互指责给这个家庭造成了进一步的伤害,他们只是想要女儿需要的服务,并且有权获得这些服务,”AFC 早期儿童教育项目主任 Betty Baez Melo 说道。“我们知道,纽约市只有不到一半的儿童能够按时获得早期干预服务。这个案件不仅仅是为了执行 RA 的服务权利;它还要求 DOHMH 和 DOE 承担责任,这样更多的儿童就不会得不到他们需要的、有权获得的服务。”
Morrison & Foerster LLP 合伙人 Michael B. Miller 表示:“DOHMH 的立场相当于说,如果他们可以一直照顾 2 岁半的孩子直到他们 3 岁生日,那么他们根据法规承担的义务就会神奇地消失。这是糟糕的政策,也是糟糕的法律。RA 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而这正是本诉讼旨在为她提供的。”